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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民申請案(太陽光電類)處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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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民申請案(太陽光電類)處理期限
序號 事項類別(含法令依據) 處理期限 組別 
1 審核太陽光電電業籌設許可、施工許可、自用發電設備工作許可證、自用發電設備登記證及同意備案 2個月 再生能源設置推廣組
2 民間設立太陽光電發電廠:
1.核發電業籌設或擴建許可函
2.核發工作許可證
(電業登記規則第3、4條)
2個月 再生能源設置推廣組
3 核發太陽光電自用發電設備工作許可函
(自用發電設備登記規則第3條)
2個月 再生能源設置推廣組
4 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認定(含同意備案、設備登記等)、變更、移轉(修正)、廢止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7、8、11、13、15、16、18條)
2個月 再生能源設置推廣組
5 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免徵及分期繳納進口關稅品項及證明文件申請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免徵及分期繳納進口關稅品項及證明文件申請辦法第5條)
2個月 再生能源設置推廣組
6 太陽光電模組產品登錄申請
(太陽光電模組產品登錄要點第5點)
2個月 再生能源設置推廣組

更新日期:11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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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3-05-19  瀏覽人次:38,069,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