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2年度「偏遠與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石油設施及運輸費用補助辦法」適用地區
發布日期:111-09-15 下午 02:15
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7日
發文字號:經授能字第11102008440號
主旨:公告112年度「偏遠與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石油設施及運輸費用補助辦法」適用地區。
依據:「偏遠與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石油設施及運輸費用補助辦法」第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 公告112年度「偏遠與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石油設施及運輸費用補助辦法」適用地區如下:
(一) 偏遠與原住民族地區:
1、 新北市:石碇區、坪林區、平溪區、雙溪區、烏來區、貢寮區。
2、 桃園市:復興區。
3、 新竹縣:五峰鄉、尖石鄉、關西鎮、峨眉鄉。
4、 苗栗縣:泰安鄉、南庄鄉、獅潭鄉、三灣鄉。
5、 臺中市:和平區。
6、 南投縣:中寮鄉、仁愛鄉、信義鄉、魚池鄉、國姓鄉、鹿谷鄉。
7、 嘉義縣:番路鄉、大埔鄉、阿里山鄉。
8、 臺南市:楠西區、南化區、左鎮區、龍崎區、大內區。
9、 高雄市:田寮區、六龜區、甲仙區、那瑪夏區、桃源區、茂林區、杉林區。
10、屏東縣:三地門鄉、霧臺鄉、瑪家鄉、泰武鄉、來義鄉、春日鄉、獅子鄉、牡丹鄉、滿州鄉。
11、宜蘭縣:大同鄉、南澳鄉。
12、花蓮縣:秀林鄉、萬榮鄉、卓溪鄉、花蓮市、吉安鄉、新城鄉、壽豐鄉、鳳林鎮、光復鄉、
豐濱鄉、瑞穗鄉、玉里鎮、富里鄉。
13、臺東縣:海端鄉、延平鄉、金峰鄉、達仁鄉、蘭嶼鄉、臺東市、卑南鄉、大武鄉、太麻里鄉、
東河鄉、鹿野鄉、池上鄉、成功鎮、關山鎮、長濱鄉。
(二) 離島地區:
1、 屏東縣:琉球鄉。
2、 臺東縣:綠島鄉、蘭嶼鄉。
3、 澎湖縣:馬公市、湖西鄉、白沙鄉、西嶼鄉、望安鄉、七美鄉。
4、 金門縣:金城鎮、金寧鄉、金沙鎮、金湖鎮、烈嶼鄉、烏坵鄉。
5、 連江縣:南竿鄉、北竿鄉、莒光鄉、東引鄉。
二、前揭適用地區補助期間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