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年度動力與公用設備補助購買、受理申請期間、委託辦理機構及相關申請事宜。
發布日期:113-01-17 下午 03:01
經濟部能源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16日
發文字號:能節字第11304000180號
主旨:公告113年度動力與公用設備補助購買、受理申請期間、委託辦理機構及相關申請事宜。
依據:動力與公用設備補助作業要點(以下簡稱作業要點)第2點、第3點第4款、第4點第1款及第5點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案動力與公用設備補助相關申請之受理、撥款、查驗及相關規定事項,委託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辦理。
二、補助購買期間: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三、受理申請期間:公告日起至114年1月15日止。
四、依作業要點第4點、第5點規定指定收件之處所為「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195號工業技術研究院22館116室」。
五、受理補助申請專案辦公室:工業技術研究院動力與公用設備補助專案辦公室(Motor-driven systems subsidy project office,簡稱MDSS專案辦公室),諮詢專線為(03)582-0300。
六、詳細補助資訊歡迎至「動力及公用設備補助產品系統」網站(https://www.mdss.org.tw)查詢。
署 長 游 振 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