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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沿革與職掌
貳、職掌
負責擬訂與執行能源政策、「能源管理法」、「電業法」、「石油管理法」、「天
然氣事業法」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等各項能源法規,督導能源事業之經營,並規劃
整體能源供需,建立能源管理機制,推動節約能源措施,進行能源研究發展與推廣利
用,以及促進能源國際合作。
為因應我國經濟發展邁向國際化、自由化,積極推動能源市場自由化、開放民間經
營發電廠、石油業、天然氣事業,促進國內油電價格調整制度化、透明化,加強能源需
求管理工作,並重視能源環境問題與對策,以達成經濟成長、環境保護及能源供需平衡
之目標。
參、組織架構
能源局現行的組織架構如圖1-2。
局 長
副局長
主任秘書
秘 書 室
人 事 室
主 計 室
政 風 室
法 務 室
計畫管理室
註: 為能順利過渡至組織改造後能源署之組織架構及業務分工,業於101年9月增設1個臨編組及3個臨編科。
註: 為整合資源,提升計畫管理效能,業於105年2月1日增設1個臨編室。
註: 因應106年1月電業法修正後新增業務需要,於同年9月15日增設1個臨編科。
2 資料來源:經濟部能源局。
經濟部能源局 圖1-2 經濟部能源局組改前後組織架構(初稿)
2017 ANNUAL RE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