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2016 Bureau of Energy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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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氣候變遷減緩與調適業務


            (1)相關公約及科學技術發展;(2)重要國家政府及國際組織能源調適案例;(3)重要國家能
            源業者推動能源部門調適措施作法;(4)IPCC氣候變遷評估報告(AR5)分析;(5)國際氣候變

            遷衝擊經濟影響評估文獻;及(6)國際間調適領域成本效益與投資評估案例。
              2. 執行成果
              102年度共已完成7個國家政府、2個國際組織之調適案例研析以及6家主要國家能源

            業者調適措施作法案例探討;103年度更新3個國家政府、2個國際組織之調適案例內容研
            析與13個主要國家能源業者推動作為案例探討。104年度更新5個國家政府、16個主要國
            家能源業者推動氣候變遷調適之相關案例與氣候變遷保險相關資訊探討。105年度更新7
            個國家政府推動氣候變遷調適之相關案例、綠色氣候基金與綠色債券發展現況探討。相
            關資料之蒐集與分析,並透過能源部門因應氣候變遷調適策略計畫雙週報發送予能源業

            者、公協會、NGO、相關政府部門、學者專家及研究單位。而為利能源領域氣候變遷調
            適知識之普及與推廣,該雙週報所有資訊均完整公開於經濟部                                  室氣體減量資訊網站,
            供大眾下載參閱,累計下載次數達37,884次。



            (二) 氣候變遷能源系統風險評估
              1. 執行現況
              由於氣候變遷具高度不確定性,為評估氣候變遷所引起的衝擊,截至民國97年為
            止,國際上已發表多種不同的評估公式。本局採用聯合國人道主義事務部(United  Nations

            Department  of  Humanitarian  Affairs,  UNDHA)於民國81年提出之風險衡量定義,亦即風險
            (Risk)為危害度(Hazard)與脆弱度(Vulnerability)之乘積。該定義廣泛受到採用,包括IPCC,聯
            合國環境規劃署(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UNEP)及我國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

            心等。在此風險衡量範疇下,本局推動能源產業系統面氣候風險量化工具開發,並參考
            國外作法,以風險矩陣(risk matrix) 呈現相關評估結果。
              2. 執行成果
              根據「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綱領」,對臺灣能源產業衝擊較顯著且可量化之4大風
            險因子,分別為洪澇、暴潮、強風及土砂。利用所開發之氣候變遷風險評估工具,已完

            成我國供電系統53項、供氣系統44項、供油系統(含LPG)37項重要設施之氣候變遷風險分
            析,民國105年進一步考量未來氣候變遷下的衝擊因子與供電系統未來(115年)佈建情況
            完成氣候風險更新,如表3-2所示,並以風險矩陣呈現相關評估結果,並繪製氣候風險地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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