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 - 2016 Bureau of Energy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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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能源政策目標與施政重點





               三、修正重點
               (一) 在「能源安全」面向:
                 1.  能源需求面:新增產業結構優化轉型、以達成淨零耗能建築為目標、強化負載管
                      理措施、規範電業推動節能義務,透過上位產業結構改變、下位管理尖峰用電需

                      求及賦予電業推動節能義務等方式,強化需求面節能。
                 2.  能源供給面:新增建構再生能源友善發展環境,兼顧環境生態保護、鼓勵分散式
                      電源設置,期積極發展再生能源及分散式電源,降低系統調度負擔及線損,並降
                      低對環境影響,達到多元創能。

                 3.  能源系統面:新增強化智慧電表、電網及儲能系統之設置與應用,以及綠電優先
                      併網,透過綠能周邊設備建置,提升系統穩定供電能力,容納更多再生能源發
                      電,並邁向系統整合智慧化。



               (二) 在「綠色經濟」面向:
                 區分「打造綠能產業生態系」、「普及綠能在地應用」及「創新綠能減碳科技」三
               大方針,藉由建構有助綠能產業的發展環境,整合綠能相關產業,培育綠能產業技術及
               人才,結合區域特性反映在地化特色,以形成具全球競爭力的綠能產業生態系,拓展整

               體輸出之國際商機,期由綠色就業及綠色成長,帶動國家經濟發展新動能。


               (三) 在「環境永續」面向:
                 新增「維護空氣品質」、「規劃適當區位」與「達成非核家園」方針,同時保留原

               能源部門       室氣體減量,及建構低碳環境等相關策略。


               (四) 在「社會公平」面向:
                 1.  促進能源民主與正義:建立能源領域公眾參與、風險溝通機制及誘因,引導民間

                      共同參與能源轉型,並落實資訊公開,以促進程序正義。
                 2.  能源市場革新:分階段推動電業改革,促進電業公平競爭及合理經營,並推動能
                      源價格合理化,導入綠色稅制等工具,以有效反映內、外部成本。



               (五) 在政策配套方面:
                 新增推動綠色金融發展、中央與地方共同推動區域能源治理及深化能源風險溝通與
               教育,以強化能源轉型政策配套;另訂定包含能源發展目標、具體推動措施及政策工具
               之「能源轉型白皮書」並定期檢討,作為綱領後續具體推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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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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