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 - 2016 Bureau of Energy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ANNUAL REPORT
P. 26
第二章 ‧能源政策目標與施政重點
三、修正重點
(一) 在「能源安全」面向:
1. 能源需求面:新增產業結構優化轉型、以達成淨零耗能建築為目標、強化負載管
理措施、規範電業推動節能義務,透過上位產業結構改變、下位管理尖峰用電需
求及賦予電業推動節能義務等方式,強化需求面節能。
2. 能源供給面:新增建構再生能源友善發展環境,兼顧環境生態保護、鼓勵分散式
電源設置,期積極發展再生能源及分散式電源,降低系統調度負擔及線損,並降
低對環境影響,達到多元創能。
3. 能源系統面:新增強化智慧電表、電網及儲能系統之設置與應用,以及綠電優先
併網,透過綠能周邊設備建置,提升系統穩定供電能力,容納更多再生能源發
電,並邁向系統整合智慧化。
(二) 在「綠色經濟」面向:
區分「打造綠能產業生態系」、「普及綠能在地應用」及「創新綠能減碳科技」三
大方針,藉由建構有助綠能產業的發展環境,整合綠能相關產業,培育綠能產業技術及
人才,結合區域特性反映在地化特色,以形成具全球競爭力的綠能產業生態系,拓展整
體輸出之國際商機,期由綠色就業及綠色成長,帶動國家經濟發展新動能。
(三) 在「環境永續」面向:
新增「維護空氣品質」、「規劃適當區位」與「達成非核家園」方針,同時保留原
能源部門 室氣體減量,及建構低碳環境等相關策略。
(四) 在「社會公平」面向:
1. 促進能源民主與正義:建立能源領域公眾參與、風險溝通機制及誘因,引導民間
共同參與能源轉型,並落實資訊公開,以促進程序正義。
2. 能源市場革新:分階段推動電業改革,促進電業公平競爭及合理經營,並推動能
源價格合理化,導入綠色稅制等工具,以有效反映內、外部成本。
(五) 在政策配套方面:
新增推動綠色金融發展、中央與地方共同推動區域能源治理及深化能源風險溝通與
教育,以強化能源轉型政策配套;另訂定包含能源發展目標、具體推動措施及政策工具
之「能源轉型白皮書」並定期檢討,作為綱領後續具體推動機制。
18
經濟部能源局
2016 ANNUAL RE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