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 - 2016 Bureau of Energy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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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能源政策目標與施政重點
肆、推動「能源發展綱領」修正案
一、修正緣由
「能源發展綱領」係依「能源管理法」授權制定之能源政策上位綱要指導原則,定
位為各部門能源相關政策計畫、準則及行動方案訂定之政策綱要方針,首版綱領於101年
10月經行政院核定,而為體現105年宣布推動能源轉型與電業改革之精神,確保能源轉
型過程順利,爰推動「能源發展綱領」修正案,以實現國家能源轉型願景。
二、修正思維
全球現正處在能源轉型的關鍵時代,綠色低碳能源發展將扮演著引領第三次工業革
命的關鍵角色。衡量臺灣自有能源匱乏,98%依賴進口,化石能源依存度高,面對國內
「 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與因應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1屆締約國會議(COP21)
通過「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等 室氣體減量相關規範,勢必順應全球能源轉型浪
潮,發展綠色低碳能源,掌握綠色成長契機。
考量能源安全涉及國家安全,轉型過程中需以確保國家能源供應穩定與安全為前
提,規劃各類能源在各階段的合理結構,並加強資訊公開、公眾參與及政策風險溝通,
以確保能源轉型過程順利與公平正義之落實。為此,「能源發展綱領」修正之核心價值
應兼顧「能源安全」、「綠色經濟」、「環境永續」與「社會公平」四大面向的共同治
理與均衡並進,以促進能源永續發展。
圖2-1 能源發展綱領修正草案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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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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