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2016 Bureau of Energy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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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能源政策目標與施政重點






                (三) 落實天然氣事業查核健全輸儲設備之安全管理;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查核與檢測計
                    畫
                    1. 依據「天然氣事業法」第50條及52條規定,就天然氣生產或進口事業及25家公用

                     天然氣事業之輸儲設備安全管理維護執行狀況進行書面或現場查核。
                    2. 依據「天然氣事業法」第51條規定,就天然氣生產或進口事業及25家公用天然氣
                     事業之輸氣管線實施檢測。
                    3. 就公用天然氣事業所供應之天然氣進行嗅劑含量檢測作業評估,俾後續建置標準
                     之檢測作業方式,確保事業依「天然氣事業法」第19條規定,於天然氣添加足夠
                     之嗅劑,以維護用戶用氣安全。






                   三、確保電力穩定供應

                (一)研析電力市場發展規劃與推動
                      1.規劃電業管制機關(PUC)及電力調度中心(ISO)組織架構。
                    2.研議電力調度規則。
                    3.規劃電力調度爭議調處機制。

                    4.電力市場管理議題研究。
                    5.電業法相關子法研議。
                    6.研議電力市場管理制度。

                (二)智慧電網發展策略與應用研究
                    1.蒐集國外智慧電網相關規劃及推動現況。
                    2. 協助推動「智慧電網總體規劃方案」,包含研擬環境構面(法規/政策)細部執
                      行計畫、計畫管考、「智慧電網推動小組」幕僚行政作業。
                    3.研究國際智慧型電表通訊系統之技術更新、規範現況及實務應用等。

                    4.研析智慧電網資訊安全網路隔離技術。
                    5.分析智慧電網成本效益。
                    6.推動我國智慧電網人才培育及智識宣導。

                    7.智慧電網相關議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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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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