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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再生能源業務
第六章 再生能源業務
壹、再生能源發展策略推動及未來發展
一、推動現況
有關我國再生能源推廣目標,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6條第1項授權每2年滾動
檢討,有關114年再生能源推廣目標,太陽光電裝置容量目標擴大至2,000萬瓩、風力發
電達420萬瓩、水力發電達215萬瓩、生質能發電達81.3萬瓩及地熱發電達20萬瓩。
截至106年底止,我國已完工設置之再生能源發電系統,總裝置容量為527.6萬瓩,
年發電量達125億度,每年可減少661.3萬噸二氧化碳排放。以下概要說明各項再生能源
之發展現況及規劃,包含發電利用及非發電之再生能源熱利用。
(一) 慣常水力發電
水力為我國開發最早的再生能源,以台電公司的大型水力發電廠為主,裝置容量達
205萬瓩,民間水力電廠達3.9萬瓩,合計裝置容量達208.9萬瓩,占我國再生能源設置量
40%。我國可開發之大型水力發電場址已接近飽和,故未來水力發電預期朝向小型或川
流式發展,並採雙管齊下方式,一方面提供民間業者足夠的經濟誘因開發,另一方面責
成台電公司增加水力計畫規劃暨開發案。
(二) 風力發電
自89年第1座商業化大型風力發電場(台朔重工麥寮風力發電示範系統)啟動至106年
底,風力發電累計總裝置容量為69.2萬瓩,共計349部風力發電機組,其中有2部為離岸
風電示範機組8 MW,其餘347部則為陸域風力發電機組共61.2 MW,相較「再生能源發
展條例」通過前37.43萬瓩,成長85%。風力發電因發電成本較低,被視為國內最具發展
潛力之能源。但由於土地面積有限,陸域風力場址已逐漸飽和,故未來將朝西部海域設
置發展。
(三) 太陽光電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通過前之太陽光電裝置容量為0.95萬瓩,自98年「再生能源
發展條例」通過後,至106年底,太陽光電累計設置容量達176.7萬瓩。我國太陽光電產
業蓬勃發展,促使太陽光電成本快速降低,太陽光電系列產品逐漸落實於生活應用當
中,且「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通過後,給予太陽光電系統訂定合宜之躉購費率,保障合
理利潤提供設置誘因,加速我國太陽光電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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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能源局
2017 ANNUAL RE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