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署電力發展及管理組(技士)徵才公告
發布日期:113-09-02 下午 04:06
職系:電機工程、機械工程、工業工程、土木工程、化學工程、都市計畫、資訊處理等職系
職稱:技士
官等職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名額:1名(候補 2 名)
性別:不限
工作地點:台北市
上網期間:自113年9月2日至113年9月20日刊登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具電機工程、機械工程、工業工程、土木工程、化學工程、都市計畫、資訊處理等任一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具有規劃、協調、整合及管理能力。
四、通過全民英檢或其他英文檢定且持有證明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電力工程行業之輔導管理。
二、離島建設基金計畫之審核。
三、輸電線路災害防救計畫之審核。
四、用電安全及消費者爭議之處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3樓
聯絡方式: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113年9月20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該職缺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包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獎懲令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請檢附全部年度),及其他證明文件 (如語言能力證書) 等,請將上開文件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職缺得視需要擇優辦理面試,至多列正取1名,並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如有疑問請電洽02-27757791 江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