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備用供電容量管理辦法」修正草案
發布日期:113-09-18 下午 05:00
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16日
發文字號:經能字第11358003240號
主 旨:預告修正「備用供電容量管理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電業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
三、「備用供電容量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能源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eaea.gov.tw),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本次修法已先行與再生能源發電業及售電業者溝通,並召開2次會議進行充分討論,爰預告期間縮短為30日。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能源署
(二)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3樓
(三)電話:(02)2775-7759
(四)傳真:(02)2776-9417
(五)電子郵件:nhliao@moeaea.gov.tw
部 長 郭 智 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