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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能源署法務室約聘管理師(C200020)徵才公告
發布日期:114-04-18 下午 04:29
職稱:約聘管理師
名額:1名
性別:不限
工作地:臺北市
上網期間:自114年4月18日至114年4月28日刊登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以上學位。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三、具法制、行政救濟作業或法律實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研擬與修訂能源相關法令。
二、協調與處理能源相關法規衍生之行政救濟或爭議事件。
三、處理法制類行政公文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復興北路2號12樓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檢附履歷及證明文件紙本郵寄10492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2樓經濟部能源署人事室收,信封上註記:「應徵法務室約聘管理師(C200020)」,未寄紙本不受理。
二、須檢具下列證明文件(A4大小並依序裝訂):
       1.履歷表(含自傳)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5.證書/證照影本
三、有意者請至經濟部能源署網站(http://www.moeaea.gov.tw)/最新消息與活動/公布欄/徵才專區下載範例表格填具相關資料後,於報名期限前e-mail至sjchao@moeaea.gov.tw(信件主旨及檔名請依照信封註記俾便處理)。
四、報名期限:114年4月28日(郵戳為憑)前,逾期不受理。
五、面試: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視成績擇優錄取,並公告於本署網站。資格條件不符或檢附資料不齊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六、錄取及候補:本職缺至多列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七、聘用期間:自錄取人員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依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1年1聘)。
八、待遇:薪資依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及經濟部能源署約聘人員管理要點規定,以薪點360標準支給,折合薪資48600元(試用期4個月,試用期間支全薪),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九、聯絡電話:(02)2775-7792  趙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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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名稱
檔案格式
法務室約聘管理師應徵範例資料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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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4-04-24  瀏覽人次:49,47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