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查詢按鍵
熱門關鍵字: 再生能源    節約能源    節能標章
目前位置: 首頁 > 最新消息與活動 > 新聞
:::

新聞

Facebook Line Twitter Plurk
經濟部回應社會關切光電議題 持續強化制度完善與在地溝通
發布日期:114-10-21 下午 05:58
另開視窗,連結到經濟部回應社會關切光電議題 持續強化制度完善與在地溝通(jpg檔)
針對媒體報導「監察院揭光電7疑義,籲政院防範不法」一事,經濟部能源署表示,為推動淨零轉型與永續國土發展,並強化行政透明與審查一致性,已與農業部、法務部、地方政府及產業界建立多項跨部會協作機制,從行政程序、區位指引到風險因應,持續優化推動作法,確保光電設置依法、合規、合宜,並在發展過程中與地方攜手合作,打造兼顧環境與社會價值的發展模式。

針對監察院所提強化行政程序透明與防杜不法建議,能源署表示,為強化綠能產業發展過程中的廉政治理與程序透明,並防杜影響綠能產業發展的不法情事,已邀集相關部會成立跨域廉政平台,建立橫向及縱向聯繫機制,提升審查流程的公開透明與行政效能。同時也與法務部成立「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聯繫平台」,嚇阻不法歪風。

對於監察院建議明確申設程序及完善國土規劃一事,經濟部已進行相關法規修訂,光電設置均依《區域計畫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水土保持法》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等規定辦理,並應避開環境敏感區,亦已與農業部共同訂定農地變更快篩表,引導業者避開不適宜區位。同時,修訂電業相關法規,明定光電設施與建地應保持適當距離,並要求業者強化在地溝通,規定於申請電業籌設階段即召開說明會,以保障地方居民知情權。此外,亦新增電協金回饋比例細項,規範補助型電協金須提列50%運用於案場所在村里,落實在地回饋制度與共享精神。

能源署強調,經濟部推動能源政策的立場始終如一,能源轉型是國家發展的重要關鍵,對於社會各界的疑慮,未來將持續加強溝通,並滾動檢討相關制度設計,在落實政策治理與保障民眾權益之間取得平衡,攜手地方與產業共同推動綠能發展朝向更穩健、永續的方向邁進,為台灣打造更美好的能源未來。

發言人:經濟部能源署吳志偉副署長
聯絡電話:02-2775-7750、0922-339-410
電子郵件信箱:cwwu@moeaea.gov.tw

業務聯絡人:經濟部能源署廖士煒組長
聯絡電話:02-2775-7620、0920-091-081
電子郵件信箱:swliau@moeaea.gov.tw
回上一頁 回頁首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 隱私權政策 | 網站安全政策及資通安全政策
聯絡地址:104100 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3樓 交通位置圖 | 緊急應變聯絡中心
電話:(02)2772-1370  傳真:(02)2776-9417 or (02)2711-5891
本網站支援IE、Firefox及Chrome,最佳瀏覽解析度為1024x768以上
更新日期:114-10-21  瀏覽人次:64,55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