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表示:政府規劃核能機組依運轉年限準時除役 2025年達成非核家園目標並不急促
發布日期:107-06-28 下午 05:44
有關馬前總統昨(27)日接受蘋果日報專訪,認為政府2025年達成非核家園目標太急促,建議政府放棄一事,經濟部表示邁向非核家園的能源轉型已是現在進行式,考慮核能安全與核廢料處理問題,既有核一~核三廠共6部機組將於運轉壽齡屆40年後,按部就班如期除役,所以台灣是自然地進入非核家園,不存在馬前總統指稱廢核太急促的情況。
經濟部進一步說明,馬前總統在107年6月11日出席兩岸經濟論壇開幕致詞時表示,核能發電占比應達20%,倘以2025年發電量占20%計算所需之發電量約為546億度推估,相當於核一~核三廠共6部機組年發電量約為350~400億度,再加上核四廠2部機組年發電量約200億度,故此情境需要在核一~核三廠老舊機組在運轉40年後繼續延役發電,核四廠也要商轉下才能實現。有關核四部分,立法院在102年2月黨團協商決議「核四案公民投票有結果前,不辦理追加預算,不放置燃料棒,另有關101年度預算及102年度預算之執行,除已發包及安全檢測工作外,暫停施工」,此外核四倘要運轉還需要追加大約478億元的預算,但102年2月朝野已協商不要增加預算,所以核四並不是燃料棒留著就可以直接運轉。
另經濟部表示,核一、二、三廠不延役係馬前總統在100年11月3日召開記者會說明能源政策時的主張。會中馬前總統強調既有核電廠將會依規定除役後不再延役,甚至核一廠可配合提前「停轉」。目前政府規劃核一~核三廠共6部機組於運轉壽齡屆40年後如期除役,即是過去馬前總統提出政策之延續。但現在馬前總統卻又建議核能發電占比要20%,亦即核一、核二、核三須延役及核四運轉,尤其是核一的1號機組今年已經服役滿40年,如果到2025年要繼續運作,必須最少延役7年,這不是我們的能源政策,2025非核家園已是法定目標,政策不會改變。
經濟部最後強調,面對核能安全及核廢料處理問題,政府認為核災發生機率雖低,但我國不論產業或民眾皆無法承擔此風險,且核廢料我國尚無處理能力,不應留給後代處理,故積極務實規劃核一~核三廠共6部機組於運轉壽齡屆40年後如期除役,核四廠也不會商轉,努力達成2025年非核家園目標。過程中政府會搭配推動「多元創能增加供給、積極節能全民參與、靈活調度智慧節能」三大執行策略下各項工作,能同時確保供電穩定及空品改善,並無外界所稱倉促廢核的問題。期盼全體民眾能一起參與能源轉型,積極響應節能,支持政府推動能源轉型,為未來低碳、低污染的生活願景共盡一份心力,達成台灣永續家園之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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