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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用餐時間冷氣適溫23度 只是輔導機制 不會罰錢
發布日期:112-04-20 上午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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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特定媒體人錯引網友意見來報導,稱開23度冷氣罰金比撞死人多一事,為避免單一意見影響向來優質的雜誌報導內容及社會輿論,經濟部再次鄭重說明,推廣用餐時間冷氣適溫是輔導機制,自願參加,也沒有罰則。同時,相關節能規範如要納管,都要經過法制程序、草案預告等等,試辦方案並無納管時間表,也沒有所謂後年就要實施的時間表,懇請各界勿以訛傳訛。

經濟部指出,從能源管理法第8條規範下,訂定指定能源用戶應遵循的節約能源規定,是從2010年就開始。當時就針對觀光旅館、零售量販店、便利商店、百貨公司、超市、化妝品零售店等等,有各項節能的做法,首次針對冷氣適溫規範,也是早在2013年就開始的規定,類似相關規範是有法制基礎。至於此次推動的用餐時間23度試辦,則是業者自願性參加,並接受節能輔導,讓顧客舒適、業者省錢。相關機制也沒有列入正式規範的時間表,所謂「後年執行,怎麼可能不罰錢」的說法,顯然並不正確。

因應2050淨零轉型,國際能源總署將能源效率視為首要燃料,並建議改變能源使用行為,以達淨零碳排。我國節能戰略計畫亦將節能知識傳遞及改變使用行為列為重要策略之一。且節能具有高度共識,實應持續加強推動各項措施,以促使我國從低碳邁向淨零。

發言人:經濟部能源局李君禮副局長
聯絡電話:032-2775-7700、0936-250-838
電子郵件信箱:chunlee@moeaboe.gov.tw

業務聯絡人:經濟部能源局高淑芳組長
聯絡電話:02-2775-7773、0918-400-668
電子郵件信箱:sfkao@moeabo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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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3-05-19  瀏覽人次:38,067,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