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9 - 2016 Bureau of Energy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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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國際能源合作





              我國資本市場利率低且超額儲蓄較高,整體而言資本成本較低,資金來源充足,所
            面臨的挑戰在於如何引導資金至綠能產業:
              我國與其他國家相較,對綠能之投資活動較不活絡,綠能專案更仰賴金融機構之
            融資,一個綠能專案中大約有75%的資金來自金融機構(銀行),而25%則來自資本市

            場。在融資部分亦面臨挑戰。
              我國未如他國有政策型銀行、開發銀行、或區域銀行等政策性金融支持機制,綠能
            融資多由商業銀行承作,依循傳統融資評估模式,基於金融機構與產業間在綠能政策與
            技術之資訊不對稱,金融機構需了解產業發展與政策的走向、該產業獲利模式與成功經

            驗,並獲得第三方擔保,才可能放貸。此外我國金融機構較少以專案融資方式承作之經
            驗。
              我國綠能產業多為中小企業,與外國廠商相比,競爭力較弱,而就融資來看,缺乏
            運行綠能專案之信用能力與擔保品,甚至因與金融機構間存在資訊不對稱而無法滿足金

            融機構進行融資評估時所需之文件資料,長期下來又因資金來源不足無法擴大營運規
            模,形成惡性循環。對整體投資環境來說,亦因相對較高風險、低報酬而非具吸引力的
            投資標的。
              我國在公部門部分雖有再生能源躉購機制、產業輔導、促進金融機構參與及信用保

            證基金等,作為支持綠能發展之主要政策。但從金融機構在綠能融資專案之參與上,仍
            缺乏:金融主管機關對綠能發展之政策支持、財務面及技術面之融資可行性評估工具、
            統一的綠能技術與產業資訊分享平台、公股銀行對金融專案之支持、第三方擔保與夾層
            融資或其他金融工具等。



            (二) 會議具體成果
              在兩天精彩的經驗分享後,各方達成之結論已於民國105年10月於俄羅斯莫斯科舉辦
            的APEC第53屆能源工作組會議期間,遞交予大會並獲得會員體同意,作為未來APEC發展

            建議。APEC綠能融資國際研討會結論如下:
              全球共識一致面對氣候變遷、能源安全、空氣汙染及水資源短缺,為發展綠能提供
            絕佳機會,實現APEC具野心的能源密集度降低、再生能源倍增與消除無效率化石燃料補
            助等目標,需要區域內在政策、能源及金融領域的對話與合作。

              1.  明確、一致且穩定的政策,如:設定符合國家自定預期貢獻的目標及誘因等,
                   是吸引公、私部門資金與資源投資綠能專案的重要基礎。公、私部門夥伴關係
                   (PPP)被視為推動綠能專案之要素。政策制定者應建立新資訊平台以促進綠能
                   融資,包含:科技發展路徑圖、風險或報酬數據、市場展望及可適當分析風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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