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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再生能源業務


                              伍、太陽光電與風力發電推動



            一、太陽光電設置推動
            (一) 推動現況
              目前已推動19縣市公有房地、中央屋頂、國營企業出租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帶動民

            間民宅、廠房、農業設施等屋頂設置;並推動嚴重地層下陷等不利耕作之土地、經行政
            院核定之太陽光電設置專案、嘉義縣與臺南市鹽業用地、水利用地、已封存之垃圾掩埋
            場、雲林彰化工業區等地面型設置。
              為擴大可設置空間,中央與地方政府滾動式盤點可設置土地,依短中長期規劃推
            動;已督導台電公司規劃再生能源10年輸配電計畫,加速執行電網強化。推動方向朝整

            體性規劃,完善設置環境,以達設置目標。
              經濟部為活絡國內太陽光電市場資金流水,積極協助銀行建立融資機制、建構配套
            融資環境,目前推動國內投入太陽光電設置融資業務之銀行已有25家以上,其中9家銀行

            訂有太陽光電設置融資專案,並有6家租賃及3家農會等提供多元融資方案,另外已有4家
            創投、4+3家保險公司(金管會已核定4家,3家申請中)、4家外資等投入國內太陽能電廠
            投資,成為擴大市場的重要綠色金融夥伴。

            (二) 願景及後續規劃

              太陽光電是一項符合我國自然條件,同時又能配合我國產業基礎的再生能源應用項
            目,有利於我國達成二氧化碳減量目標,並增加能源自主及穩定供應。
              透過執行「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於105年7月至107年6月期間完成完成1.52GW

            的太陽光電系統設置,將可創造太陽光電投資額達新臺幣912億元及9,120人年就業機
            會。
              推動「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方案,藉由地方政府擔任平台角色,鼓勵民眾提供屋頂
            設置太陽光電,預計在3年內完成2GW設置,增加新臺幣1,200億元投資及提供1.2萬人年
            就業機會。

              未來將持續請各部會釋出可利用土地及請台電公司佈建電網設施,並針對五大重點
            面向,包括建立單一窗口、盤點可設置空間、強化電網規劃、活絡資金活水及法規制度
            修訂等作法進行強化,進而達成114年20GW的長程設置目標。



            二、風力發電設置推動
              截至106年底,我國陸域共設置347架風力機,國營風場共計169架,裝置容量約29.4
            萬瓩,民營風場共計178架,裝置容量約39.0萬瓩,合計總裝置容量達68.4萬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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