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的
為提升全國各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辦理電器承裝業、用電場所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及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之登記管理業務效率及便利民眾查詢相關資料,以落實對於電力工程行業及電力技術人員之管理。
服務對象
各縣市政府、電氣公會及檢驗維護業公會、台電公司、一般民眾。
服務方式
提供公會及台電公司相關資料查詢,並提供一般民眾查詢合格電器承裝業者名單,各縣市政府對合格電器承裝業者名單之建檔與更新。
服務內容說明
(一)設置專線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服務,提供相關業務承辦機關多重管道之操作問題諮詢及系統相關問題處理服務。
(二)設置維護「合格電器承裝檢驗維護業資料查詢系統」,隨時提供民眾查詢及相關申請登記書表下載服務
(三)不定期公布最新法規異動資訊及公布行業管理統一審查之解釋。
施行期間
全年度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