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0 - 2016 Bureau of Energy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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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節約能源業務







               (一)  政府部門:自95年起推動訂定節電、節油目標,並於100年加入水、紙,並訂定「政
                   府機關及學校四省專案計畫」,105年核定「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行動計畫」,
                   以104年為基期於108年用電效率提升4%、用油以不成長為目標。

               (二)  住宅部門:管理24項設備器具能源效率、推動49項設備節能標章,分別涵蓋家庭夏
                   季用電量71.5%與98.2%。推動學校能源教育並結合志工推動家庭節能。
               (三)  服務業部門:透過大用戶能源查核、推動集團企業自願節能宣示、20類指定能源用
                   戶節能規定,推動節能績效保證示範專案等。

               (四)  產業部門:透過大用戶能源查核、六大產業(水泥、鋼鐵、造紙、石化、紡織、電子)
                   節能規定、內部節能服務團成立、高效率馬達推動等。
               (五) 運輸部門:推動車輛能耗管理,以及交通設施(交通號誌燈、路燈)高效率化。



               三、未來推動規劃
                 又為因應極端氣候影響與未來電力供給結構轉變過程中,尖峰時間供電不足之風
               險,經濟部亦已推動新節電運動方案,結合「政府帶頭」、「產業響應」、「全民參
               與」以及「建築節能」,逐步擴大節約用電。相關重點工作如下:

               (一) 政府機關持續帶頭表率,強化用電管理目標;
               (二)  擴大揭露用電資訊,提高曝光與應用;
               (三)  辦理動力與公用設備補助,加速工業部門動力設備汰舊換新;增訂20類服務業指定
                   能源用戶節電規範,納入禁用鹵素燈泡;以及擴大推動中小用戶節能診斷服務,提

                   升用電效率。
               (四) 擴大辦理既有建築節能改善,提高建築能源使用效率。
               (五)  因應住商用電成長,結合地方參與能源事務之因地制宜、工具多元優勢,協助地方
                   建置節電治理能力,並藉夏月辦理縣市競賽,帶動節電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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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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