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3 - 2016 Bureau of Energy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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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電力供需規劃與電業管理




            (二) 第二階段修法

              第一階段電業法修法在電力穩定供應前提下,以先推動綠電自由化及廠網分工方
            式,改革電力市場,後續待相關運作及機制成熟後,再啟動第二階段修法。
               1.  開放第一階段修法後新建傳統發電業允許代輸或直供予用戶,導入發電市場競

                   爭,並開放設立ㄧ般售電業。
               2. 第一階段修法前既有傳統發電業僅能售電予公用售電業。


            三、結語
              發展再生能源及綠能產業是政府重要政策,為推動再生能源發展,這次「電業法」

            修法即以綠能先行的原則下進行,將全面開放太陽能、風力發電等綠電的發電與直供售
            電,建立能源多元供給及利於綠能產業發展的市場。本次修法後,將促成能源多元自
            主、環境永續友善、保障民生用戶及創新產業發展等效益。後續待管理配套、法制運作

            順暢、市場成熟穩健發展之後,再透過第二階段修法,開放其他傳統能源直供、代輸與
            一般售電業,以逐步修法方式推動電業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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