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8 - 2016 Bureau of Energy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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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再生能源業務




               且由於臺灣位於大陸板塊與海洋交界處,每年強盛的東北季風使得臺灣本島沿岸及離島

               許多地區,年平均風速每秒超過4公尺以上,蘊藏的風能相當豐富,使得臺灣極具風力
               發電潛力。國內自民國89年起積極推動風電開發應用,透過資源勘查、技術輔導、研究
               調查、示範補助與宣導推廣,以及民國98年7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公布施行後,有

               效帶動台電公司及民間業者相繼投入陸域風能開發。
                 另於離岸風電方面,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11條規定:「對於具發展潛力之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於技術發展初期階段,中央主管機關得基於示範之目的,於一定期
               間內,給予相關獎勵。前項示範獎勵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之授權,且依當時行政
               院新能源發展推動會對於開發海域設置風力發電系統之決議「離岸風電可由示範計畫做

               起,由政府來協助業者完成風場建置之前置作業,並打通法規上的障礙,降低離岸風電
               開發之風險。」,研擬「風力發電離岸示範系統獎勵辦法」。前項辦法擬定以經費補助
               之方式,鼓勵業者設置離岸示範風場。以加速國內離岸風力發電之開發設置及帶動臺灣

               離岸產業的發展。
                 因應氣候變遷,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本部積極擴大再生能源發展推動,規劃於
               民國114年再生能源發電量占比達20%,並將以3階段策略推動風力發電發展,依序透過
               「陸域風電推動」、「離岸示範獎勵」、「離岸區塊開發」等3大策略帶動國內產業投
               入風電設置,穩健達成民國114年風電總裝置容量420萬瓩之目標,有助提升我國之再生

               能源發電比例,達兼顧社會安定、經濟發展與逐步朝向非核家園之理想,逐步降低對於
               傳統化石能源的依賴,進而促進低碳社會及永續發展之實現。



               (二)推動現況
                 截至民國105年底,我國陸域共設置346架風力機,國營風場共計169架,裝置容量
               約29.4萬瓩,民營風場共計177架,裝置容量約38.8萬瓩,合計總裝置容量達68.2萬瓩。
                 1. 陸域風力發電
                 近年來,我國陸域優良風場開發漸趨飽和,大型風力機設置選址愈趨近於西部沿海

               人口密集地區,產生風機設置與鄰近住宅之空間競合現象,致使居民對近期陸域風電設
               置產生疑慮。為提高民眾對陸域風電開發之參與與認同,未來將參考國際成功經驗,探
               討以公民風場模式進行陸域風電開發之可行性,並分別針對非政府組織NGOs、直轄市與

               縣市政府與風能相關組織辦理座談會,廣納意見、貼近民意,形塑成功的社區風電開發
               程序,以化阻力為動力,推動市民風場政策。
                 2. 離岸風力發電
                 臺灣海上風場條件極佳,5~20米水深之淺海海域,風能可開發量約120萬瓩,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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