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4 - 2016 Bureau of Energy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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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再生能源業務
九、認購管道
台電公司提供四種管道:臨櫃、郵寄、客戶服務專線「1911」及網路櫃檯,若認購
人為電號用戶本人,可任擇一向台電公司申請、增加、減少、取消認購;若認購人非原
電號用戶,則僅得透過臨櫃或郵寄方式,並須經原用戶同意。
十、綠電購買證書
台電公司將於完成年度結算後,掣開「綠色電力購買證書」予用戶,該證書主要載
明內容包含:
(一) 綠色電力之來源組成:100%再生能源電力、主要來自風力及太陽能。
(二) 綠色電力發電設備皆經能源局依「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認定核可。
(三) 用戶購買(實際使用)之綠電度數及年度。
十一、綠電申購證明
為鼓勵短期活動搭配使用綠色電力,自105年起,以「依實認購每期用電度數」方式
認購綠色電力之用戶,可在認購度數使用完畢前,向經濟部能源局申請開立「綠電申購
證明」,該證明將載明用戶(活動或展覽)名稱、認購度數及認購日期(或期間)。
十二、綠色電力標章
增進國人對於綠色電力之認同,及便利用戶標註自身對於綠能發展的貢獻,自105年
度起,經濟部能源局發行綠色電力標章,提供用戶申請使用。標章依認購度數分為三個
級距:未滿10萬度、10萬度至100萬度(不包含100萬度)、100萬度以上,並以不同顏色深
淺呈現,請參見圖6-8。
資料來源:經濟部能源局
圖6-8 綠色電力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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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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