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2 - 2016 Bureau of Energy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ANNUAL REPORT
P. 82

第六章      ‧再生能源業務


                                      肆、推動綠色電價制度


               一、計畫緣起
                 為因應國際趨勢及滿足國人購買綠色電力之需求,經濟部自103年起推行「經濟部自
               願性綠色電價制度試辦計畫」(以下簡稱綠電試辦計畫)讓一般民眾、企業用戶可依自身需

               求,自願申請認購綠色電力。
                 綠電試辦計畫所銷售之綠色電力,係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及「再生能源發電設
               備設置管理辦法」認定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所生產之再生能源電能,而台電公司受經濟
               部委託,負責受理用戶認購相關業務。



               二、計畫目的
               (一) 增進用戶對於再生能源的需求。
               (二) 提供用戶不同電力產品選擇。

               (三) 減少企業用戶產品或服務的碳足跡。
               (四) 提升國人對於再生能源發展及                 室氣體排放議題的認識。


               三、計畫實施期程

                  綠電試辦計畫原則上以三年
                   為期(103年7月1日至105年12
                   月31日),經濟部能源局每年
                   底均會針對計畫內容進行檢

                   討及調整,並公告次一年度
                                                                資料來源:經濟部能源局
                   可供認購總量上限及附加費                             圖6-4 綠電試辦計畫實施期程
                   率,請參見圖6-4。



               四、總量管控
                 經濟部能源局根據「前一年度台電公司向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申請再生能源電能補貼
               之發、購電量」為上限,訂定年度可供認購總量,以確保用戶買到的是百分之百的綠色
               電力。105年度的總量為10億度。


               五、附加費率訂定
               (一)  綠色電力附加費率之訂定,是以「前一年度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支付之再生能源電能
                   費用補貼金額」除上「台電公司申報補貼之再生能源電量」做為基礎。

       74

             經濟部能源局
           2016 ANNUAL REPORT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