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電網總體規劃方案」於109 年 3 月 27 日 經 行政院核定修正,以「解決問題」為導向,持續建構我國智慧電網系統,滿足114年再生能源發電設備 27GW 併網需求並維持穩定供電之政策目標。
「智慧電網總體規劃方案」自101 年 9 月 3 日獲行政院核定,正式啟動我國智慧電網建設,執行期間歷經1次局部修正,前次修正為行政院106 年 2 月 18 日核定修正。方案執行迄今已推動包括配電系統自動化、變電所智慧化、及智慧電表布建等重要智慧電網基礎建設已有初步成效並持續進行布建。
本次修正以「解決問題」為導向,借鏡國際智慧電網發展趨勢,並結合儲能系統、大數據分析及資通訊技術等先進技術,滿足114年再生能源發電設備 27GW 併網需求並維持穩定供電,達到「提升電力系統穩定運轉」、「強化電網韌性及供電品質」及「促使用戶參與節能」等目標,讓國民可以感受到智慧電網建置所帶來的效益 ,同時落實能源轉型及再生能源發展的政策目標。
未來整合推動分為7個重要領域,包括持續推動「智慧調度與發電」及「電網管理」,布建「儲能系統」及「資安通訊基礎建設」加強「需求面管理」及「法規制度」的與時俱進,帶動「產業發展」並提供國內產業市場練兵之機會。並將持續滾動檢討各分年檢核目標,確保如期如質達成。
另有關114年儲能系統之建置目標,台電公司已規劃由590MW增加至1,000MW(含台電自建及採購輔助服務),運用儲能電池系統同時執行調頻及電能移轉服務,提升系統調度彈性。
附件:智慧電網總體規劃方案核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