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十九日
經能字第○九二○四六一○七○○號
一、依據:
「漁船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第十二條第四項。
二、適用範圍:
本規範適用於漁船用柴油中,添加液態油溶性黑色染劑有效成分及漁船用柴油黑色染劑含量之測定。
三、設備:
(一)光譜儀(光譜範圍至少涵蓋四00~八00nm)一部。
(二)分析配件:有效光程長度一0~五0mm的Cuvette,Flow-through Cell或Optical Immersion Probe。
四、黑色染劑規範:
(一)成分:
1、偶氮苯-4-偶氮-2-萘酚類紅色染劑,1、4二脂肪族胺基蒽醌類藍色染劑,偶氮類黃色染劑,以適當比例調和成黑色染劑。
2、溶劑。
(二)溶解性:五0毫克之液態染劑,可完全溶解於一00毫升之船用柴油燃料。
五、黑色染劑有效成分測定:
(一)十五PPM標準溶液配置:
一五0毫克液態染劑於一00毫升量瓶,加入甲苯至一00毫升刻度,輕搖使其溶解後,取一毫升甲苯稀釋液於一00毫升量瓶,再加入正己烷或正庚烷至一00毫升刻度。
(二)量測四五0nm,五五0nm及六五0±一0nm的吸收度,每一吸收度必須大於零點一一才符合黑色染劑規範。
六、漁船用柴油中黑色染劑含量測定:
(一)供油商提供黑色染劑需進行有效成分測定,四五0±一0nm,五五0±一0nm及六五0±一0nm的吸收度,每一吸收度必須大於零點一一才符合黑色染劑規範。
(二)各供油商檢量線製作:
1、取各供油商不含黑色染料之無色或淡黃色透明澄清柴油當溶劑,與黑色染劑配製不同濃度之標準樣品六支,使其濃度約為五、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PPM。
2、分別測定空白溶液(不含黑色染劑之無色或淡黃色澄清柴油)與六支標準樣品之光譜,並將光譜二次微分處理,去除可能之基線漂移干擾。
3、讀取六五0nm±二0nm之最大負值吸收度,對已知濃度作迴歸分析,求出檢量方程式,其線性相關係數需大於零點九九五以上。
(三)各供油商樣品分析:
1、測定待測樣品之光譜,並將光譜二次微分處理。
2、讀取六五0±二0nm 之最大負值吸收度,帶入該供油商之檢量方程式,即求得黑色染劑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