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及「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為「建築物受光條件不足評定專業機構」
發布日期:115-07-15 下午 04:28
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7月15日
發文字號:經授能字第11506014510號
主 旨:公告指定「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及「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為「建築物受光條件不足評定專業機構」。
依 據:「建築物受光條件不足評定專業機構指定作業要點」第5點第2項及第3項規定。
公告事項:依據「建築物受光條件不足評定專業機構指定作業要點」第5點第2項及第3項規定,本部指定「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及「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為建築物受光條件不足評定專業機構,指定期間為自115年8月1日至118年7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