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查詢按鍵
熱門關鍵字: 再生能源    節約能源    節能標章
:::

公告115年度加氫站氫燃料補助與營運補助之金額及上限

Facebook Line Twitter Plurk
經濟部  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11月17日
經授能字第11402013920號
 
主  旨:公告115年度加氫站氫燃料補助與營運補助之金額及上限。
 
依  據:「加氫站燃料費與營運費補助作業要點」第6點第2項。
 
公告事項:
一、 氫燃料補助:加氫站每銷售1公斤氫燃料補助新臺幣165元,補助金額上限為新臺幣500萬元。
二、 營運補助:以辦理加氫站業務所需實際營運成本(含人力、維護保養、電費、氫氣槽車租金、管銷等)及安全評估之費用核算,補助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000萬元。
 
 檔案下載:
經濟部公告 開啟經濟部公告.pdf檔 

回上一頁 回頁首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 隱私權政策 | 網站安全政策及資通安全政策
聯絡地址:104100 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3樓 交通位置圖 | 緊急應變聯絡中心
電話:(02)2772-1370  傳真:(02)2776-9417 or (02)2711-5891
本網站支援IE、Firefox及Chrome,最佳瀏覽解析度為1024x768以上
更新日期:114-12-19  瀏覽人次:71,269,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