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官員會議為APEC運作的核心機制,出席該會議之代表為各會員體主管部會的次長級或司長級官員,主要任務除向領袖及部長們提出建議,並執行部長級會議的決議外,亦指導及監督協調APEC各委員會、工作小組及任務小組之工作。
依據APEC運作規則,各會員體的各項提案與年度工作事項首先應送交各委員會、工作小組與次級論壇初步討論與研議,經由資深官員會議認可後,再由資深官員送交部長會議及領袖會議採認,做為該年APEC成果,因此,資深官員可說扮演承上啟下的角色。
我國APEC資深官員由外交部國際組織司司長擔任。
資深官員會議之下設有4個委員會,包括貿易與投資委員會、預算與管理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及經濟暨技術合作指導委員會。各委員會下亦設有次級論壇與工作小組,作為APEC 架構中的工作層級,負責推動貿易暨投資自由化與便捷化、經濟與技術合作、電子商務、人力資源發展、能源、工業科技、創新、運輸、電信暨資訊、觀光、海洋與漁業、農業、中小企業、衛生、緊急應變、反恐及婦女議題等領域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