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於113年3月27日核定「政府機關及學校用電效率提升計畫」,以115年整體用電效率較112年提升3%為目標,並賦予個別機關(構)學校於113年至115年間分年應達成之節電目標,透過現場節電輔導、媒合節能技術服務業(ESCO)進行系統化節電診斷、推廣導入能源管理系統,並藉由發掘成功案例及節電措施宣導等手段,推動有效節電做法,以引導各機關(構)及學校達成節電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