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 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1日
經授能字第11204032730號
一、 本案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相關申請之受理、撥款、查驗及相關規定事項,委託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辦理。
二、 補助購買期間: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三、 申請補助期間:自112年2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補助購買期間屆滿前,如補助經費即將用罄,本部得公告終止補助及提前截止受理申請補助。
四、 受理申請單位: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申請作業專案辦公室,諮詢專線為(02)2955-9666。
五、 補助申請方式:
(一) 以郵寄方式申請者,應備齊作業要點第七點規定文件,以掛號郵寄至板橋郵政8-17號信箱。
(二) 以網路方式申請者,應上網連結至「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網站(
https://save3000.moeaea.gov.tw),填寫相關資料並上傳作業要點第七點規定文件之電子檔(掃描或拍照)。
六、 詳細補助資訊及案件申辦進度,請至「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網站查詢。
七、 檢附修正後之經濟部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申請表及附件一份。
檔案下載:
公告113年度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委託辦理單位、補助購買期間、申請補助期間及相關事宜
經濟部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申請表(112年12月21日公告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