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短期電力供應吃緊,由減少電力需求及抑低尖峰用電方向著手,穩定我國電力供需,在既有節約能源推動工作外,規劃「新節電運動方案」,目標於106~109年期間節電44.69億度,降低需量83.82萬瓩。
「新節電運動方案」結合中央與地方,推動強化效率管理與節能推廣工作,以全面性推動作法竭力落實節電,執行重點包含:
(一)中央執行:推動「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行動計畫」;中小用戶與大用戶節能診斷服務;動力與公用設備補助與效率提升;營業場所鹵素燈落日;擴大既有建築節電改造與精進建築節能法規。
(二)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107~109年期間,促進地方政府建置能源治理能力,因地制宜推展地方節電事務;加速服務業低效率設備(T8/T9燈具、無風管冷氣機)汰換,輔導服務業導入能源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