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的
為導入商業化之定置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設置,擴大多元化能源發展及應用,推動國內分散式電源之布建。
補助對象
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機關(構)、公私立醫療機構及學校。
補助範圍
(一)限於在國內使用且為補助契約簽訂完成日後購置之新品。
(二)一般型計畫:單一年度之同一補助對象補助額定容量以1 kW以上且不超過2MW;專案型計畫:單一年度之同一補助對象申請本系統安裝設置額定容量達2MW以上,且符合所需條件(請見補助要點)
(三)系統安裝設置每1 kW得補助新臺幣5萬元至7萬元。(一般型計畫補助金額上限為500kW;專案型計畫補助金額上限為當年度公告補助預算額度50%) 申請程序
申請程序
(一)申請方式:申請者應於115年至118年起,每年2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檢具計畫申請書暨自我檢查表,併同運轉實證計畫書及證明文件,親送(須取得執行機關(構)收發戳章)或以郵件(郵戳為憑)向執行機關(構)提出申請,逾期送達者不予受理。
(二)證明文件應包含:
1.申請者之設立登記資料、最近一期營業稅申報書(或最近一年結算申報書)及其它資格證明文件;提供影本資料者,須加蓋與正本相符章、申請者及負責人印章。(如為共同申請,每一申請者均應分別填列)。
2.運轉實證地點之所有人出具同意使用文件,其同意使用期間應為3年6個月以上。如申請者為土地所有人,僅需檢附土地權狀影本並加蓋與正本相符章、申請者及負責人印章。
3.第十二點第三項之聲明書。
4.專案型計畫申請者應檢具與公用售電業簽訂容量達五千瓩以上 之用電契約或本系統設置於園區場域之證明文件。
5.其他執行機關(構)指定之文件。
施行期間 / 申請期間
補助計畫施行期間: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8年12月31日止。
申請期間:每年2月1日至3月31日止。
聯絡窗口
油氣發展及管理組(氫能技術發展科):周科員采儀
電話:02-27721370 #6245
傳真:02-2775-7728
電子郵件信箱:tichou@moeaea.gov.tw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楊舒涵小姐
電話:02-87725297
電子郵件信箱:shuhanyang@itri.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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