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查詢按鍵
熱門關鍵字: 再生能源    節約能源    節能標章
:::

離岸風力發電設置海域範圍所定低潮線

Facebook Line Twitter Plurk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07月08日

發文字號:經能字第10804603010號
 
主  旨:修正「風力發電離岸系統設置海域範圍所定低潮線」,名稱並修正為「離岸風力發電設置海域範圍所定低潮線」,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三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三條第二項所稱「離岸風力發電設置範圍所定低潮線」,指最低低潮線,並以最新版(採最大比例尺)海軍大氣海洋局刊行之中華民國海軍水道圖所示「深度為零公尺等深線」輔以水深地形量測為準。

回上一頁 回頁首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 隱私權政策 | 網站安全政策
聯絡地址:104100 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3樓 交通位置圖 | 緊急應變聯絡中心
電話:(02)2772-1370  傳真:(02)2776-9417 or (02)2711-5891
本網站支援IE、Firefox及Chrome,最佳瀏覽解析度為1024x768以上
更新日期:113-05-10  瀏覽人次:38,012,632